项目申请报告 | |
定义 |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试行办法的通知》和《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09年本),国内企业及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融资方式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
依据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定期报送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813号)《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09年本) |
申请 条件 |
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社会投资项目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 |
报告 大纲 |
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