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定义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试行办法的通知》和《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09年本),国内企业及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融资方式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依据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

条件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主要包括:
(一)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
(三)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
(四)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
(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

报告

大纲

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三)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四)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