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南部码头及岩心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规定,受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委托,深圳市华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展开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南部码头及岩心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开征询公众对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 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南部码头及岩心库。
    2、建设单位: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3、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拟建设1个4万吨级钻采船泊位、1个保障船泊位以及7个调查船泊位,泊位总长1145m。其中4万吨级钻采船泊位长22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高程-10.9m;保障船及调查船泊位长925m,南侧425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高程取-7.5m,北侧50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高程取-6.8m(码头结构设计底高程为-7.5m)。拟建2座岩心库房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其中1座常温库,建筑面积5971㎡;1座冷库,建筑面积597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引桥、护坡、堤防加固及修复等内容。本项目水工建筑物均为一般性港口工程结构,码头、护岸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4、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97296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71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投资8.73亿元,拟申请地方投资或单位自筹资金1亿元。
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调查主题:与社会稳定风险问题相关内容。
    2、调研范围及对象:关注本项目及项目周边社会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组织及地方政府部门等。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及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与防范化解措施等。
三、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天内,公众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评估单位。
四、 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华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33号金山大厦11楼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5-82125030
    Email:651555051@qq.com
201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