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义 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市利用本级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次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编制项目总概算等工作。
  • 定义 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市利用本级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申请立项应提交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及市计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 定义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试行办法的通知》和《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09年本),国内企业及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融资方式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 定义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试行办法的通知》和《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09年本),国内企业及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融资方式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 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质量,防止腐败行为
  • 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办公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南京市、长春市、杭州市、福州市、郑州市、昆明市、银川市、南宁市、吉林市、苏州市发展改革委,汕头市发展改革委局:
上一页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